河北省地质学会办事机构工作职责


河北省地质学会常设办事机构有:秘书处、期刊处和地质科技服务处。常设办事机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如下:

一、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会的日常行政管理,协调学会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2、负责协调学会内外关系,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各兄弟学会、社会各界及会员单位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3、负责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理事长办公会、年度理事会、分支机构工作会议的筹备、组织与安排;

4、负责学会相关文件、制度、计划、总结、报告等的起草,负责日常文件的收发、分类、立卷、归档以及学会印章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5、负责学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入会、退会、注销、会费收缴等工作;

6、负责学会信息员、联络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学会、河北省科协、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

8、负责河北省地质学会设立的各类奖项的组织工作;

9、负责学会的年检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处下设财务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会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

2、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3、根据学会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负责学会日常财务核算,妥善保管各类会计档案;

5、负责学会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6、负责与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工作,及时办理年检、审计等工作;

7、准确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报告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理事长、秘书长报告工作。

二、期刊处工作职责 

1、负责地学信息的搜集和交流,做好学会宣传工作;

2、负责学会期刊《地学之窗》的编辑出版和发放工作;

3、负责学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4、协助秘书处做好相关计划、总结、报告的起草和有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5、配合秘书处做好学会信息员、联络员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地质科技服务处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地学科技发展动向,制定学会科技发展和服务规划;

2、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接洽,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3、负责学会专项项目的立项申报、监督实施,具体负责项目的调度、督查、统计、通报、成果验收等工作;

4、制定学会学术交流、业务培训、技术咨询活动规划,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活动,负责相关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安排;

5、负责学会科技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6、负责河北省地质学会设立奖项的评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