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地质学会(会员服务中心),各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天然富硒土地划定与标识(DD2019-10)》《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国地质学会组织了第三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工作,经公示,决定认定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天然富硒地块等 37 个地块为天然富硒土地(名单详见附件)。
中国地质学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已认定的天然富硒土地实行动态抽查、评估。
中国地质学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地会字〔2023〕87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结果的通知.pdf 点击下载